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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0年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08: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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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聊事管发〔2019〕7号)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9-2020年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申报、创建、验收等环节,确定聊城市中心医院、莘县公安局为2019-2020年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确保示范单位保持先进性和代表性,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相关解读:解读《关于公布2019-2020年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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