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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2022-2024年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1371500MB2889763F/2022-4408069
2022-06-17 18:02:07
市机关事务局

简明问答:《关于2022-2024年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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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租赁的范围

市直部门(单位)社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在本次定点汽车租赁企业中自行选择,享受确定的价格及服务。

二、关于定点服务价格

定点汽车租赁企业服务价格为定点汽车租赁企业投标报价,含租赁期间发生的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车辆燃油、年审、车辆过桥过路费等运行费用。

三、关于服务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

四、关于车辆类型

5座及以下小轿车、9座及以下商务车,10座-16座、17座-23座、24座-39座、40座以上大中型客车。

五、关于定点租赁程序

1.提出用车申请。用车部门(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社会化用车模块中选择“用车申请”,据实填写用车申请单。2.租赁企业派车。定点租赁企业收到部门(单位)的用车申请后,调度符合要求的车辆,并将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发送至用车人,派出服务车辆。3.费用结算。用车结束后,定点租赁企业与用车单位核实实际用车信息,双方核实无异议后,将用车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系统内生成结算单。定点租赁企业将结算单与发票一并送至用车部门(单位),进行费用报销。

六、关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公务用车管理科

联系人:吴兆瑞 

联系方式:0635-60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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