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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4年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2-06-18 11: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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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招标的方式

  此次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招标委托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关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企业的选定

  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登录“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登陆网址为http://221.214.90.164:82,对比了解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企业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定点范围内选择定点企业。

  三、关于保险的险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赔偿限额等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选择险种和投保额度,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含)以下)、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15万)等。

  四、关于市直部门(单位)投保报销

  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保险费发票和付款凭证办理保险费用报销。

  五、关于“维修明细单”的打印和结算

  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定点维修企业都可登录“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打印“维修明细单”,“维修明细单”支持多次打印。定点维修项目采取先维修、后结算的方式。具体的结算时间及方式由送修单位与定点维修企业约定。

  六、关于定点加油的供货价格(优惠条件)

  实际供货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挂牌价格*折扣率(优惠活动期间享受优惠叠加)

  七、关于定点加油程序

  公务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将加油卡交与加油员,加油员将加油卡插入加油机,由驾驶员输入加油卡密码,加油员审查加油卡所载车辆卡号与加油车辆号牌一致时,方可加油,否则,不予加油。在加油企业自助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自行插卡加油,但必须由加油员履行核对车号、输入员工密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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