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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23 1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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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5月26日至7月28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工作“四个融入”要求,坚持把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按照“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的标准,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着力解决巡察反馈各类问题。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0大类21项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修订完善《聊城市市级房产维修管理办法》《聊城市市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制度办法10项,推动“公有房产出租”等4项工作体系重构、机制重塑,巡察“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坚定坚决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动真碰硬完成整改工作是政治责任。2023年9月21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当即召开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切实拧紧整改发条,传导整改压力,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形成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二)压实整改责任,紧盯整改成效。局党组牢牢把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是确保整改成效的关键。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内问题整改;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切实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党组书记、局长时刻牢记整改责任,牵头审定整改方案,定期过问整改进度,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过问;各党组成员、分管局长就巡察反馈问题多次召开分管科室调度会,有效推进问题整改。2023年11月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为扎实推进整改赋能加码;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党组会,对《中共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集体审议,确保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反映集中整改工作全貌。

  (三)注重建章立制,聚焦长效整改。局党组全面理解巡察整改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局党组全面对照市委提出的“三提三敢”要求,聚焦担当作为,着眼问题根源剖析和思想作风扎实开展自我检视;紧盯短板弱项,全面对标找差距、抓进度,主动担当作为,自抬工作标杆;着眼标本兼治,着力在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以长效整改促长效提升。

  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有差距,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关于“政治意识不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定位不高。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缺少谋划部署。特别是对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缺乏深入分析,在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方面常规工作较多,亮点工作较少”问题。①先后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节约型机关创建“回头看”评价工作调度会,对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调度,统筹推进全面节约战略的实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②建设聊城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对接入单位的能耗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圆满完成了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扎实推动公共机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③将节能工作相关政策、经验交流材料、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提供给市、县公共机构借鉴转化应用,助力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不深不实。没有把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摆在突出位置,仅是被动地看上级文件是否有责任分工,没有结合党政机关节约用水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自觉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②联合市水利局开展黄河流域公共机构用水统计工作,共同做好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高校创建等工作,打造节水标杆。③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赴8个县市区抽查检查党政机关节水用水情况,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带动作用。

  (3)关于“推动落实不力,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打折扣。2022年该局仅将全市机关事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发至各县市区,至今未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虽然制定了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但局党组未落实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调查研究课题要求”问题。①2023年8月1日,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②相关业务科室先后通过多种形式对县级机关事务部门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督导,针对性给出意见建议,靶向施策,精准发力。③主题教育期间,县处级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分别围绕特色接待、合同能源应用推广、反食品浪费、办公用房管理、智慧后勤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成果。

  2.对主责主业“耕”得不深、“作”得不细

  (1)关于“办公用房管理推动不力。在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方面有差距。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督查力度不够,空置办公用房未及时整合。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和公有住房的监管推进缓慢,办公场所的配置调剂、维修管理、处置管理等职能履行较弱”问题。①加大办公用房使用督查力度,通过实地核查、上门问需等方式,发现和纠正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房地产资源集约节约使用和规范管理水平。②及时整合闲置办公用房,实现4大主办公区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有力保障专班和上级考核需求用房,推动场馆类房产集约节约、共享共用。③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压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截至目前,已完成21家60栋25.46万平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备案工作。④制定公有住房信息台账,依需转化为周转住房或依托公物仓实施拍卖处置。⑤完成《聊城市市级机关房产维修管理办法》《聊城市市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关于“公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公务用车政策宣传不到位,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较低。统管的公务用车驾驶员年龄结构偏大,服务满意度较低,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水平不高。未建立对‘三定点’服务企业的监督考评机制,未重视被服务单位对定点企业的评价,存在监管盲点”问题。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车政策宣讲解读;梳理部门保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对相关单位使用效率偏低的公车进行收回处置。②全面实施统管公车平台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定期公示,建立“一车一次一考核”制度。③“供车方”和“用车方”双向发力,建立“三定点”服务企业监督考评机制。

  (3)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短板明显。存在监管缺位问题。2021年以来,该局未对各县市区开展‘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未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工作”问题。①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中期考核评价工作,并通报考评结果。②按计划对部分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检查,圆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信用风险应用率、标签管理应用率、任务完成率均为100%的目标。

  3.优化营商环境缺位

  关于“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没安排、没部署。在思想上没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主观地认为这项工作与市机关事务局无关。在公有房产出租方面,与市财政局存在职能交叉,但未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承租企业需要向两部门双审批或双备案,与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要求相违背”问题。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干部作风转变,促营商环境提升。②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建立起二级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初审、机关事务审批、财政部门监督、公物仓运营的监管模式。③完成“国资e通”监管平台建设,申请和备案材料全部网上报送,公有房产出租实现“一网通办”。

  4.意识形态阵地抓得不牢

  关于“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召开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普遍“一笔带过”。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未在单位内部通报。未健全舆情管理、信息发布制度,网络意识形态方面引领和约束力度不够。①局党组切实扛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形势新动态,梳理汇总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意识形态情况进行党内通报。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全流程规范舆情管理。②修订《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发布制度》,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③坚持正面宣传,不断扩大主流意识形态思想阵地。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深入方面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关于“党组谋划全面从严治党较为滞后。2022年5月和8月分别研究制定《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局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责任压力传导较弱。班子成员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积极,缺席较多。研讨发言照抄照搬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①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②定期专题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切实强化“抓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意识,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职责。③科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请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密

  (1)关于“风险防控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较差。该局制定的《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风险点》,未结合巡察、审计暴露的有关问题,未提及招标管理、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未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问题。①立足科室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涉及招标采购、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大中修及出租管理等11个方面。②建立《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防控机制。

  (2)关于“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问题未得到有效防控。2022年局机关存在在所属事业单位列支差旅费问题”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用报销的通知》,明确要求局机关行政人员与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费分别报销。

  7.形式主义易发多发

  关于“对全市办公用房安全使用、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回收情况,未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将通知要求‘一发了之’,对暴露出的问题未跟进督促整改。在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抽查中,采用抽查评估方式,均未采取‘四不两直’和‘回头看’方式,只履职未尽责”问题。①与权属统一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房产使用单位签订或更新了《聊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协议》,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办公用房安全常态监管,突出抓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及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监管。②全面掌握相关企业日常运营和废旧商品回收以及处理情况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抽查开展“回头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8个县市区抽查节约型机关创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等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组织力欠缺

  8.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管党治党虚化弱化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认真梳理该局‘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年度工作预算、年度工作要点等应上党组会的未上会研究”问题。对《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涵盖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战略、干部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事项的党组议事目录,明确党组议事规则程序,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

  (2)关于“民主生活会存在缺项。2021年被诫勉的党组成员未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诫勉有关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没有接受组织监督”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问题,谋划整改提升。

  (3)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开展党小组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程序不规范,存在签字不全、记录混乱等问题。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2022年该局才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存在谈话时间滞后、内容应付、缺少签字等”问题。①建立《组织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进行全面规范。②制定“三会一课”签到表,现场签到,及时归档,确保“三会一课”信息全面、真实。③开展党员优秀笔记评选活动,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④按照谈心谈话制度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9.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干部管理监督不严

  (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2021年以来,该局将14名事业编人员中的11名同志安排到局机关行政科室工作,占比达78.5%。将4名行政编人员调整到与现任职务不符的工作岗位。2023年,该局将两个科的科长安排在一个科室工作,造成了工作职责不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问题。①根据中心职责和人员特点,安排事业编人员有序回归市直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本职岗位。②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科级干部进行平级转任,调整到与现任职务相符的工作岗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到有关部门备案。

  (2)关于“因私出国证件排查不细。未真实掌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个别同志自行保管有效期内往来港澳通行证”问题。对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国家工作人员持证信息核查反馈表》,逐一排查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局党组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现已全部由局办公室集中保管。

  (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较混乱。档案材料不完整,部分干部缺少年度考核材料、工资材料和工作经历材料。档案管理不规范,查核报告未及时调整制式,缺少配套的个人说明,缺少干部本人及调查组成员的签字承诺书等”问题按要求,对局党组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对缺少的材料进行了补充,数字化后全部移交至市委组织部聊城市干部信息服务中心委托管理。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虚、漏、拖”方面

  (1)关于“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共发现3大类28项问题。党内政治生活、意识形态工作、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调查研究及基层党建等6项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意识不强、以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0大类21项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关于“整改有漏项。未对上轮巡察提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结合分管领导和科室划分责任’问题进行整改”问题。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科室职责和岗位,下达不同责任指标,体现岗位差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逐级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关于“成效不明显。在巡察反馈与审计报告中多次提到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这与‘三提三敢’,全面提升执行力的工作要求差距较大。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集中统一管理、公有住房实行统一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问题。①通过权属统一登记、备案等方式,全面梳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年代等情况,分门别类,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台账。②加大闲置公有住房盘活力度,将部分闲置的公有住房委托公物仓运营管理或处置。

  三、下步工作举措

  截至目前,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距离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持续聚焦巡察整改,强化长效整改和结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35-6068810;邮政信箱: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22号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邮箱:lcsjgswgljbgs@lc.shandong.cn.

  中共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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