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242号(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清理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杜娟 建议时间 2023-01-10
建议内容

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是机关事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近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市公有住房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梳理发现:目前市级党政机关存量公有住房共计146套,其中权属明晰的仅有98套,且存在以下问题:

1.违规占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因历史遗留及单位领导、具体管理人员更替等原因,部分单位存在公有住房管理分配、调整不规范、清退不及时的情况,出现了个别职工多占住房、长期不缴纳租金等问题。为此,2016年8月,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全市机关周转房进行清理整顿的意见》,对机关公有住房进行清理整顿;2016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意见做好政府机关周转房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周转房进行清理整顿。但至今均未完全清理到位。

2.部分住房权属登记存在障碍。由于年代久远等原因,部分单位管理人员权属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管理不到位,造成对存量公有住房的具体情况、产权情况等了解不清,部分房产因存在纠纷、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一直无法确权登记。

3.部分空置住房难以有效利用。目前市直机关存量公有住房中,大部分由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使用、借用或占用。其中,部分空置住房因建设年代久、设施设备老化等原因不便安排居住,长期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浪费。

4.存量住房底数需进一步核实确认。长期以来,市直公有住房均由各单位自行建设、分配和管理,权属也均在各单位名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虽然基本摸清了公有住房底数,但是每套公有住房的具体情况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综上,特此建议:

1.摸清底数。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台账,全面掌握存量公有住房数量、地址、构建时间,详细了解房产权属情况、有无纠纷、出租闲置情况及原因,实地考察公有住房现实状况,精确摸清全市存量公有住房底数现状。

2.专项清理。建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意见办法,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既考虑形成遗留问题的历史原因,又兼顾现行政策要求,妥善解决我市存量公有住房历史遗留问题。

3.分类施策。已清理腾退、权属清晰、相对集中、可以有效利用的房产,移交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调剂作为周转住房或人才公寓等,或委托资产运营公司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房产委托资产运营公司管理或进行市场化拍卖。

      


答复时间 2023-06-29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杜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清理的意见建议”已收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

 排查出各单位公有住房,更新了信息数据台账,实现公有住房动态管理。全市现有存量公有住房160套,涉及19家单位,建筑面积1.5万余平。

 二、规范管理

 根据提案要求,对全市公有住房使用管理情况,实地督导,提出整改要求,分类规范管理。一是未参加房改且本地无住房的内部干部职工,经市场评估收取租金上交国库;其余用作交流干部的周转用房、单位服务用房和单位技术用房等。二是缴纳了部分购房款,因手续不全没办理房产证,停滞至今,因房改结束,没有政策支持,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维持现状。三是没有缴全购房款、已在市区购房、因工作调离或职工退休后子女居住无法扣除租金等违规占用的公有住房,采取追缴租金或变更用途等方式规范了管理。

 三、整改措施

 没有确权的,下一步结合“全市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聊城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既考虑形成遗留问题的历史原因,又兼顾现行政策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已清理腾退、权属清晰、相对集中、可以有效利用的房产,经权属单位申请移交市机关事务局统筹管理;原单位需用的房产,向市机关事务局报备后,继续使用,规范管理;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房产委托国资平台管理或进行市场化租赁拍卖。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有房产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