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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2022-2024年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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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6:36:00
市机关事务局

简明问答:《关于2022-2024年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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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招标的方式

此次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招标委托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关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企业的选定

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登录“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登陆网址为http://221.214.90.164:82,对比了解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企业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定点范围内选择定点企业。

三、关于定点服务时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

四、关于定点保险程序

1.投保。各部门(单位)应在上年度保险到期规定的时间内,将公务用车保险投保单和相关投保资料统一交至定点保险公司,进行资料归集及电子化处理。2.理赔。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双方事故责任不清楚的或者人伤案件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队(电话122),同时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定点保险公司对市级机关出险车辆从报案、查勘、定损、赔付等环节提供VIP高级客户服务,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清晰的轻微事故,定点保险公司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实现快速理赔。对于其他事故,定点保险公司应迅速抵达现场查勘,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定损理赔服务。3.结报。各部门(单位)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和付款凭证办理保险费用报销。

五、关于定点维修程序

1.企业选定。各部门(单位)可登录“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比了解定点维修企业信息,根据各自单位需维修车辆情况在定点范围内自行选择定点维修企业。2.维修保养。定点维修企业按照中标承诺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价格及服务承诺为各单位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装具及相关服务。工时单价不得高于中标时的价格,加价率不得高于中标时的加价率。3.验收确认。车辆维修后,经检验合格,由送修单位签字确认。定点维修企业根据与送修单位的约定或要求,及时打印“维修明细单”和发票,作为维修单位报销凭证。4.费用结算。支付采取先维修、后结算的方式。结算时,送修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维修情况进行审核,将“维修明细单”和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一并入账。结算时间及方式由送修单位与定点维修企业约定。5.信息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定点维修企业协同管理定点维修的有关信息资料(明细报表和汇总报表),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公务车辆维修档案(一车一档),及时将车辆维修信息上传到“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六、关于定点加油程序

公务车辆加油时,由驾驶员将加油卡交与加油员,加油员将加油卡插入加油机,由驾驶员输入加油卡密码,加油员审查加油卡所载车辆卡号与加油车辆号牌一致时,方可加油,否则,不予加油。在加油企业自助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自行插卡加油,但必须由加油员履行核对车号、输入员工密码的工作。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公务用车管理科

联系人:吴兆瑞 

联系方式:0635-60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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