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本级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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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成为我市公共机构降低能耗的重要手段,但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单靠财政投入实现节能改造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市场化能源管理模式以其投入少、风险低、专业化技术化水平高等优点而成为当前我市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首选方案。但鉴于我市公共机构规模小、位置分散、对合同能源管理了解不深不透等现实情况,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广实施中出现节能服务企业积极性不高、公共机构配合度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本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申报全省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并制定《聊城市本级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方案》,以推动市本级公共机构规避现实矛盾、强化各方支持,整体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助力市级公共机构提高能效水平,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5年3月14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5〕8号),确定聊城市本级为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地区。
三、出台目的
《方案》中明确了试点建设范围和项目实施主体,并引入审计等相关部门发挥职能,有效解决部分公共机构对节能改造工作重视不够、动力不足和对合同能源管理认识不够、思想保守等问题,提高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市本级所有具备节能改造条件的公共机构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针对性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项目实施范围。为确保试点建设的整体性,扩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范围,《方案》划定了此次试点建设的实施范围,市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经能源审计确定具备节能改造条件的,都应按要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节能改造。
(二)制定试点推进计划。为确保试点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方案》确定,要按照调查摸底、能源审计、评估论证、公开采购和项目实施五个阶段推进试点工作,在梳理掌握市本级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施设备及能耗数据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审计能效水平,筛选符合节能改造条件的公共机构名单,确定节能改造方向,并指导这些公共机构规范采购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做好项目建设。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中明确了发展改革、财政、住建、教体、卫健、文旅等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决定通过召开推进会议等方式强化部门协同、解决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效构建起各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从而解决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认识不到而引起的运转机制不畅、相关主管部门用心用力不够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市本级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一)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公共机构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公共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公共机构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三)能源审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四)能源基准: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联系人:初雪妍
联系电话:0635-606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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