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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关于2024-202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1371500MB2889763F/2024-45406912
2024-07-01 09:34:07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稿解读:《关于2024-202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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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让老百姓过好日子。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保障和管理效能,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现实体现。2017年12印发实施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作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2021年1月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公开选定“三定点”服务商,明确服务流程和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价管理。党政机关应当从“三定点”服务商中选择服务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有关工作。公务用车“三定点”服务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承诺做好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将公务用车“三定点”有关信息按要求传输到相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二、制定依据

《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制定目的

制定《通知》对实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车运行效率,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现实要求。

四、主要内容

(一)定点服务涵盖的车辆范围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应急用车、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车辆(实物保障用车、行政执法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

(二)定点服务的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各项定点服务的注意事项和服务流程

(四)定点服务企业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公务用车管理科

联系人:焦谦

联系方式:0635-60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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