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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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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16:08:58
市机关事务局

文稿解读:《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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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根据制度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建立我市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二、主要依据和意义

《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具体行动,是建设节约型机关和推动干部职工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有效途径。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通报,推动各评估对象、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在全社会反食品浪费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分为评估对象、责任主体、管理部门三类。各级机关所辖食堂(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为评估对象,应当按照反食品浪费工作要求,参照成效评估标准,负责具体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评估对象的管理机构承担反食品浪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食堂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和通报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监督责任主体实施成效评估,指导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五、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分为6项内容:

(一)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机构岗位职责,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制度,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内容。

(二)强化源头计划管理

建立用餐人数预测制度,规范食材采购验收程序,落实食材贮存保管要求。

(三)严格过程控制管理

充分利用食材,提高食材利用率,合理加工制作,科学精细供餐,节约能源资源,加强餐厨垃圾处理。

(四)落实监督评估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菜谱评估调整。

(五)加强宣传教育

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干部职工和食堂工作人员入职、日常培训体系,营造节约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养成厉行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

(六)工作创新

推广科技应用,推进成果创新,推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解读机构:公共机构节能科

联系人:刘新毅

联系方式:0635-606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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