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机关事务工作传统分散、粗放的保障方式已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急需向高效化、集约化管理服务体系转变。聚焦集中统一管理这一主题,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课题组前往山西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研究探索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的方法路径。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前往青岛莱西市、即墨区等市县机关事务部门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为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山东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实践探索
围绕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山东省在机构设置、管理手段、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宽领域、多层次的实践探索。
以职能统一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导向。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优化调整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拓展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周转住房、后勤保障等管理职能,统一规范了管理范围,为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完善机制、优化体制,基本实现机关事务工作归口管理。纵向上看,全省16市都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或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管本级和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横向上看,部门设置更加合理,职责权限界定更加清晰,部门职能配置覆盖资产管理、服务保障、机关运行各个方面。
以制度标准夯实集中统一管理支撑。山东省机关事务领域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两部综合法规规章,以及涵盖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领域的4部专项规章,围绕主干业务制定20多项配套制度,推动出台30项省级地方标准,构建了层级分明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各市和区县机关事务部门参照要求,着手搭建地方制度标准体系,为构建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信息平台提升集中统一管理能力。开发建设“山东省智慧机关事务平台”,整合管理资源、资产,建成覆盖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住房保障等主要职能的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集中统一与开放共享相结合的现代化智能管理方式。市县机关事务部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如即墨区打造“智慧节能监控平台”,临沭县搭建“资产云平台”,莱西市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公车管理监控平台,实现资源集中和信息流通,提高了行政效率和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能力。
以试点创新推动基层自主改革探索。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多个工作领域设立专项试点,促进市县机关事务部门就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各市县机关事务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取得显著成效。如肥城市被确定为省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和省级机关运行保障集中统一管理试点,出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统管37个市级机关预算资金,实现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归口管理。
深化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存在的不足
山东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机构与职能尚不统一。机构职能统一是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前提。目前,山东省机关事务部门在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及主要职能方面仍不统一。比如,淄博、东营、烟台、聊城称“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沂称“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其余各市均称“中心”。从职能上看,山东省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以常规性职能为主,职能范围不宽且统管事项不够全面,法定职能落实不平衡不充分,职能存在交叉重叠问题,尤其是在国有资产和经费管理方面,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主次关系、作用和职责的界限不够清晰。
制度体系亟待完善。制度供给是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有力支撑。目前,机关事务缺乏完备的制度设计,现行法规制度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省级层面主要以政府规章和省委党内法规为主,没有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市县层面倾向于机械的制度复制而非创新性制定政策规定,机关事务工作依赖一般规范性文件管理,难以起到规制把关作用,无法形成系统性法规体系。
服务保障资源缺乏。服务保障资源是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关键抓手。相较山西、浙江等地,山东省服务保障资源相对匮乏,服务保障任务均需要由省财政拨付资金,引进社会资源予以保障,服务保障方式单一,服务保障能力有限,保障效率、保障水平不高,部分领域难以满足需求。例如,山东省存量省直公有住房资源严重不足,与近年来省级、厅级干部交流任职后住房需求急剧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验借鉴
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经验借鉴。山西省在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方面主要干了3件大事,即以省直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整合为标志的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专项试点、以《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制定出台为标志的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以“一中心两集团”挂牌成立为标志的省直机关后勤机构改革。
推动体制机制改革。2018年,山西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接待职责、机关事务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成立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省委序列,正厅级建制。各市以此为参照进行机构改革,11个市设局7个,列市委工作机关,其余4个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11市均承担市四大班子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职能。2020年,山西推动省直机关后勤机构改革,整合省直97个后勤中心,组建“一中心两集团”(后勤保障中心、晋勤集团、会务集团),重组5个省级干部公寓和8个幼儿园,接收3个干疗院,形成“13583”组织架构。后勤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负责制定制度、标准和计划并监管实施,保障中心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服务支持,两个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厘清了政事企之间的职责关系。
整合服务保障资源。通过归口管理、统筹调配,实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后勤服务保障资源由过去的分散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强化办公资源整合,打造省直机关七大集中办公区,推动63个厅局、150个事业单位、1万余人实现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提供统一的物业、餐饮、会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强化公务接待资源整合,对省四大班子办公厅的公务接待进行整合,对省市县三级的公务接待资源进行统筹,省级公务接待经费由山西局统一管理。
深化集中统一管理。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全国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专项试点为契机,推动机构调整、职能扩展,构建形成“九统九化”机关事务治理新格局,实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省级干部生活保障、机关运行经费、干部职工住房保障、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等集中统一管理,将省直机关不动产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为省直40个厅局提供约35.3万公里的免费用车服务,负责省级干部集中住宅小区的服务保障工作。
推进机关事务立法。2020年,山西省出台了全国首部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巩固了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专项试点成果。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地方标准、配套制度和相关规范,完善了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了管理服务保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有依据、制度执行有约束。
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对策建议
以职能优化畅通管理体制。职责明确是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的根本前提,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才能破除部门一家一户办后勤的弊端,发挥集约优势、规模效应、节约力量,提升服务保障的水平和质量。横向上,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统管的具体事项和职能边界,减少职能重复、职能相近和职能交叉。纵向上,理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为市县机关事务部门统筹履行保障、服务、管理职能提供支持,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统管能力。
以法治建设夯实基础保障。加快推进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立法,以法规形式对机关事务管理作出规定、明确事权、提供保障。2022年,山东省被国管局确定为“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单位,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将《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条例》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同时,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健全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条例》为主体的机关运行保障法律制度体系。
以资源整合提升统管效能。不断丰富服务保障资源,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机关用地、运行经费、职工住房、机关食堂等保障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指挥、分工协作、集约高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在党委政府安排重要任务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服务保障。针对省级干部住房、易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科级干部租赁住房资源不足的实际,探索通过购买、新建、租赁、置换、收归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针对公务接待资源不足问题,积极推动拥有接待场所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优化经营模式、提升经济效益,以经济增效反哺服务保障。
来源: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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